11月30日下午,武汉大学外语学院朱宾忠教授应邀为我院师生做了题为“‘诗歌正义’在英国小说中的实现”讲座。
朱教授首先从“诗歌正义”这一概念的定义入手。“诗歌”在这里指广义的文学形式,“诗歌正义”就是指文学作品中扬善惩恶的正义理想和主题表现方式。在此基础上,朱教授梳理了英国从十八世纪到二十世纪英国小说中,作家如何通过故事情节、人物命运和小说结局等,表达“社会正义”的价值理想。
十八世纪小说家理查逊在他的小说《帕梅拉》(Pamela)中塑造了一个家喻户晓的女主人公,孝顺、诚实,善良宽厚,慷慨温婉的女仆Pamela最终获得了爱情和婚姻,由一名地位低下的女仆上升为贵族;同样,在被誉为英国小说之父的菲尔丁代表作《汤姆.琼斯》(Tom Jones)中,男主人公汤姆为人善良慷慨,乐于助人,见义勇为,最终也收获了财富和美满的婚姻,与之相反,出身贵族的布里菲尔,性格虚伪邪恶,得到双重惩罚,失去了爱情及财产。
美德有报的传统理想同样在十八世纪经典名著《简爱》(Jane Eyre)和《傲慢与偏见》(Pride and Prejudice)里得以体现,只是美德的范畴发生了悄然变化。相貌普通、经济条件平平的家庭女教师简爱,除了具备善良、勤勉的传统美德,还多了一份自尊,奥斯丁笔下的女主人公伊丽莎白被赋予了智慧和才气,两位女主人公均有美满幸福的结局,成为那个时代女人们的楷模。
不仅美德有报,恶人应受到惩处。狄更斯小说《雾都孤儿》(Oliver Twist)中天真、温良的孤儿奥利弗最后成为一个小绅士,过上了幸福生活,而黑帮老大费根被处以绞刑,耻辱而死。
然而,到了十九世纪中晚期至二十世纪,以哈代为代表的作家似乎对正义能否得到实现表示了怀疑,“诗歌正义”在《苔丝》中没有得到完全实现;而以戈尔丁为代表的作家更是对社会正义缺乏信心,小说《蝇王》中已经看不到“诗歌正义”的实现,传统的价值理念在工业社会遭遇了质疑。
朱宾忠教授在讲座结尾时总结到,“诗歌正义”虽然在某些现代作品中没能得以实现,但其彰显的崇善惩恶主题却是人类永恒的理想,这正式文学作品的伦理价值所在。
讲座之后朱宾忠教授与师生们做了交流。他还针对商务背景的同学们分享了提高外语综合水平的感悟,认为阅读文学不仅提升一个人的人文素养,也是提升外语语言水平的最佳方式。在两个小时的讲座时间里,师生们跟随教授的讲座经历了一次文学的熏陶和洗礼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