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《嘉兴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》(嘉院教字[2019]5号)、《嘉兴学院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办法》(嘉院教字[2019]9号)和《嘉兴大学荣誉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办法》(嘉院教字[2024]30号),经学院审核、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,拟授予张嘉玉等159名同学文学学士学位、王可南等4名同学荣誉学士学位,名单现予以公示,公示期6月4日-6月6日。
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及时向学院反映。联系电话:83642189、83640732(具体名单见附件)。
外国语学院教务办
2024年6月3日